无悔陪你走青春
无悔陪你走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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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国劲 《静静的》)
认识L君的时候我还是个傻傻喜欢他的小女生。
第一次见L君是一个下雨天,他打着一把豹纹伞,个子高高的,梳着小锅盖头,白白净净穿一件adidas的深蓝色外套,蹬一双白色converse帆布鞋,单只形影地站在那里。我望过去一眼就被他吸引住,盯着他看了好久。
后来我们就认识了,我心心念念的把他搁在心里当做喜欢的人。每天上课前站在楼上的窗口等着他经过。那时候是个冬天,因为窗户的位置是风口,我经常站在那里吹很久的风,只为等他途经的时候看他一眼。只要看到了经过的他,不论那天他是穿一件灰色的外套又或者那天的天是阴沉着的,我都会很开心,一整天满分的开心。
后来我在某一个节日鼓起勇气向他表了白,但是被他拒绝掉了。那时候我就开始担惊受怕,我怕万一以后他都再也不愿意理我那要怎么办。我那么喜欢他,如果只给我远远望着他却又不能接近的机会,那一定是肝肠寸断都说不出的苦。
可是还好事与愿违,他忽略掉了这件令人尴尬的事情。我继续锲而不舍地想要打入敌军内部。
我记得有一次他不开心,我跑去哄他。他对于我的安慰非但视而不见而且还凶巴巴地和我说话。那时候我真的难过得要死,我本以为我只要认真去做就一定能够实现我的梦的,可是后来才发现,总得有个两情相愿的前提卡在那里,不然一切都是白费的。
我一万次想要放弃我对他的喜欢对他的感情对他的用心,但是我食言了一万次。
后来我们逐渐熟络起来,他也慢慢接受了我,愿意告诉我很多话,可是他只把我当做朋友。当做可以两肋插刀的、什么事情都告诉的好好好好好朋友,但就是不愿意接受我对他的喜欢。
他告诉我很多关于他从前的往事,他说我是他在这个学校唯一愿意倾诉的人,他说能认识我真好。
我和他一起吃饭一起逛街,没课的时候一起去操场晒太阳。L君他喜欢吃冰激凌,每次都胡得满嘴都是,然后我看着他呆呆的样子笑他傻。我们说很多很多话,打屁讲笑话说心事,相互了解对方。他个子很高,但是在我面前总像个孩子。我们都喜欢吃好吃的喜欢唱歌喜欢夏天。他说毕业以后一起去厦门,我说我们要一起吃遍天下小吃唱遍天下KTV。他说好,我们是一个team的,我说我们是一个home的。他说得寸进尺吧你。我笑了笑没说话。
我知道我在他心里永远都是一个被需要的人,却不是可以被拿来喜欢的人。他说以后我遇到喜欢的人他一定会祝福我的,说可以帮我追男生啊。那时候我气得想要永远不要理他了。但是事后想想倒觉得没差。我已经喜欢他那么久了,不管他对我摆臭脸牛逼哄哄我都挺过来了,现在这样而已,他可以在我面前展现不一样的自己,只在我面前,我还怕什么。
从那天后我让别人叫我大仁哥,我想李大仁可以喜欢程又青15年,对程又青默默关心呵护之至,却只是把自己的喜欢放在心里,那我也可以。不管L君把我当什么,我都不会放弃对他的喜欢。我这个人现实,说不起以后,起码现在是。所以只要L君开心,我就很开心了。
我想不出L君喜欢的女生是哪般模样,我想如果不出几年我和他渐渐生分,亦或者我们还好到可以掐着鼻子嘲笑对方新剪的呆瓜发型,那时候如果我收到他的结婚请帖,我会抱着怎样一种心情态度来面对。是祝福吗,还是捏着请帖想起从前泣不成声。
一个人年轻时总归有一段感情放不下手,硬生生搁置在那里,蒙了灰却不忍再提。多年后等到某一日恰巧想起,凭着闯荡过江湖的深邃头脑再来审视一番,是会不屑一顾还是依旧红了眼睛。
前些天我点一首歌给L君,然后赠言那里写,“多少年后,哪怕我们都垂垂老矣,白发的我也会记得白发的你。”
我不知道这段青涩时坚持的信念究竟会持续到怎样一种模样,但我相信我会尽全力。等有一天牙齿秃秃,腿脚颤颤,在街上碰到他,或者身旁走的是就他,想起从前我们一起放肆欢笑过的年少,我都能以一颗坦然的心来面对。我没有愧对自己的感情,无悔过一整个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