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单纯:那年的彩虹
再见了,单纯:那年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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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九岁那年,第一次看到了彩虹。那是一个阴天,父母一如既往的不在家,爷爷也出去溜达了,留我一个人在院子里跳皮筋。后来突然下起了暴雨,我不得不到屋里去。窗外电闪雷鸣,屋子里显得阴森森的,脑中联想到很多妖魔鬼怪。我害怕极了,就一直站在门口,内心惶恐,后来不知过了多久,握着门把的手都滴出了水,雨终于停了。我瞬间冲出门外,接着进入眼帘的就是天边出现的那道绚丽的色彩。那时我还不知道它叫彩虹,只是觉得异常惊喜,心中充满感动。而我想说的是,在看这本《再见了,单纯》时,总能让我想起,那道彩虹。
并不是说这本书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惊艳,可以说此书整个叙述的过程也没有多么波澜起伏。但却像那道彩虹般让我感到心安。让我能静下心来好好感受着身边的美好,温暖以及希望。作者以一种清淡中带着些许小俏皮的风格,娓娓道来着从童年到大学的那段纯真岁月。而最为打动我的正是那份平淡的真实感,读书的整个过程就像在和一位老朋友叙旧。
小时候的我,性格更像作者笔下的那个姐姐,外表乖巧可人,内心却嚣张跋扈,任性自私甚至还有些小邪恶。书中有一句对姐姐童年的回忆:“那时姐姐六岁,会在亲爹抱我的时候用力拧我的腿或把我锁在箱子里,让亲妈一天都找不到我。”虽说我没有一个妹妹可以让自己如此对待,可仍清晰地记得,小时候,只要有大人逗我说,让父母再生一个弟弟妹妹时,就会嚎啕大哭,还不忘一脸严肃地说,生了我就给他扔掉。当时总是觉得,再有一个孩子,父母就不会爱我了,至少不会把全部的爱和所有的好东西都给自己了,每当想到这里就会动情地流下泪来。当时的想法就像那首《自私小孩的祈祷》,“如果我在醒来前死去,求主让我的玩具都坏掉,这样别的孩子就再也不能碰它们。” 想想那时的自己,还真是单纯到好笑。而当如今,我已经可以站在他人立场看待事情的时候,我开始心疼那个敏感坚强且一直心怀感恩的孩子。
“小黑孩就是我这样,有时候,不能走在阳光底下的人。”看似这样云淡风轻的叙说,但背后隐藏着多少酸楚和委屈想必也只有当事人最为清楚。我们很难想象,在那张灿烂笑脸背后的那个小女孩,在被同学说为野孩子,在被姐姐拿开水烫喂臭鸡蛋,在外人面前不被父母认可的时候,她曾多少次躲到没人的地方抹眼泪。或许也正因童年的经历才塑造了她以后的性格,不妖娆,不凛冽,却有捂着伤口一般的坚持。
说实在的,除了那道彩虹,我真的记不起太多有关童年的美好回忆。我没有“春天和小伙伴踩着小麦打打闹闹,夏天在小河边抓螃蟹,秋天在干枯水沟里挖荸荠,冬天在河面上滑冰”。很多时候我都是自己一个人在院子里跳皮筋,或者在屋里玩布娃娃。唯一与事物的互动就是给院子里的小花唱唱歌,然后看着它伴随风的节奏点点头。
和作者一样,我的爷爷也是个重男轻女观念极深的人。在得知妈妈生的是个女孩时,就气得带奶奶回了乡下,可在我百天时又回来了。奶奶看到我又白又胖甚是喜欢,就开始接手抚养。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在我母亲口中得知的,毕竟六岁之前我是没什么记忆的。不过奶奶对我的确很好,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姑姑给她买了一瓶凤梨罐头,她自己不舍得吃,等我放学回来就马上拿给我吃,最后把我吃剩下的罐头汤分给了我的表姐和表妹。可是在我记事没多久奶奶就去世了。再后来爷爷就搬来和我们一起住了,从那时起,我家就开始了硝烟不断的生活。不知为何,我和母亲总是能轻易地点燃他身上的导火线。每当我的小伙伴来我家玩时,我的爷爷就会拉下脸来,然后凶凶地警告:“你们在屋里不许出声不然马上滚。”还有两次,我们像做贼一样,趁他睡觉溜进我的房间,可没控制住嬉笑声不小心吵醒了他,紧接着就是一阵破口大骂,把我仅有的两个小伙伴都骂得哭着跑走了,打那以后,就再没有人敢找我玩了。
我的父母对我的教育也很严厉,小时候因为学习,妈妈也没少打我,而且在每次我哭的时候,她都会说不许哭,憋回去。往往这时我就会哭得更凶,然后可想而知,滔滔不绝的骂声,她从来都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我也一直是个不长记性的孩子。等哭累了,五分钟后,妈妈喊我去买酱油就又会屁颠屁颠地乐呵呵出去。父亲倒是几乎不打骂我,但是就像作者所言,我从小也对父亲有种疏离感。印象中的父亲除了睡觉,他百分之三十的时间是在忙着赚钱,百分之二十九点九的时间给了母亲和家里的各种体力劳动等琐碎事务,还有百分之四十的时间是在麻将馆和去麻将馆的路上。没错,剩下的那百分之零点一就留给了我。因此我们之间几乎是零交流的。他从没深入跟我沟通过,虽知他不善言语(这点我倒是完全遗传了他),但可以看出他连想要沟通的意图都没有。除了生活中必要的正常对话,我们之间唯一能说上两句的话题竟是所谓的“当下政治局势”,我不知道是不是男人都很关心国家大事,反正他在家时只看新闻频道,而我通常在一旁附和几句就回自己房间了。总之,我们属于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朋友的那种父女。因此即便是刚被妈妈打完,有人问我是妈妈好还是爸爸好时,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说妈妈。
可是我终究不是个要强的姑娘,即便在这种严厉的打骂下,我还是没能像书中的姐俩那样争气。在我初二英语打了六分后,他们就对我彻底失望了。以至于后来我放学都不背书包回家时也都没人再过问了。真遗憾,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学习这么差(选择题全部蒙B也不至于这么点分呀),我上课的时候总是不能集中注意力,听听课思想就天马行空了,从宇宙的起源到前排新买的那条裙子。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有第一个暗恋的男生了,看来比作者要早熟一些。那小孩不仅长得帅气,篮球打得好足球踢得也棒,跑得快打架也很在行。总之除了学习不好,其它都不错。当然刚开始我无非是迷恋对方的美色,因为在他还没成为我同桌前我们都还没什么接触,即便已经做了一年多的同学。
当时我的同桌还是一个外地的住校生,眼睛不大,笑起来给人的感觉色眯眯的。说实话,我不太喜欢他,因为他总是在我趴课桌上睡着时用拳头使劲敲桌子,把我吓醒后,在一旁一脸幸灾乐祸,还会趁我画画时在背后剪我的头发,反正会对我做出很多恶作剧。当然我通常会很不高兴地坐起来打他一顿。我当时是真的生气,下手也很重。但是他却总是嬉皮笑脸地赔不是,那表情就好像我在和他开玩笑一样,越发让人生气。再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班级里的同学总是开我们玩笑,见到我就喊他的名字,要不就起哄。再后来老师似乎听到了那些流言,就给我们调了座位。我也因祸得福,和喜欢的那小子成为了同桌。
记忆最深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特别明亮,睫毛长长的。刚刚成为同桌的前两天我们几乎都没说过话,我是害羞,本来以为他是因为内敛,结果后来看到他和前桌的姑娘滔滔不绝才否定了此想法。那个时候我总会在他趴课桌上睡觉时,为他拉着窗帘遮阳光,即便胳膊酸了都不肯放手。每次政治老师提问总会叫到他,而他每次都会被罚站,然后轮到我,就会故意装作不会,陪他一起罚站,那时整个班级就我们两个人站着,即便一站就是半节课也觉得特别开心。他经常会在心情好的时候借后桌的随身听来和我一起听磁带,还记得我们一起听的第一首歌是周杰伦的《东风破》。他还说他以后一定要出海,去看看这个世界。他当时的神情特别坚定。可惜后来他就留级了,没多久就转校了。我们也就此再无联络,即便后来我也试图从各种渠道打听他的下落,但他好似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了无音讯。
就像书中说的,“我们没有在一起,但认识你也足够好。”很多年少时的感情就是这样,没有表白,没有开始,亦没有结束。暗中怀揣着不为人察觉的小小情愫,小小的甜蜜,小小的酸涩,但最终都会作为美好的回忆留在心底。
终究,爱与被爱,都不及相爱。十八岁如花的年纪,作者遇到了彩虹般绚丽的人。带着这份幸运与美好,一起走进书中的爱情。书里的爱情也是淡淡的。“暗恋半年,暧昧半年,我们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牵手”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没有轰轰烈烈,没有要死要活,一切看似都那么水到渠成,没有丝毫的刻意,就像春天到了花自然会开,让人觉得十分舒服。有些人也是这样,她或许不似那香花香草般,强盛于当下便要侵犯人的眼光与嗅觉。她似清泉,细水长流,细香幽远,需得有心人方能懂得欣赏领悟,淡薄却绵远。“我希望你人群中能发现我平庸躯壳内的微弱之光,微笑走来。”很庆幸,她找到了懂得欣赏她的那个人。那个人会在寝室里写一天的毛笔字,每一笔都是她的名字。那个人会用很多的时间去看她所喜欢的电影,听她喜欢的歌。那个人会透过她坚强的外表看到她需要呵护的内心。
还记得小夕曾说过,一直有一个愿望,将来牵着爱人和孩子的手回到小时候住过的村庄,跟他们讲小时候的故事。我想这也是很多人的愿望。那么就在这一切美好来临之前,先让自己的心美好起来吧。我们一直被这个世界善待着,因此我们也应以感恩包容的心爱着这个世界。在这样宁静的午后,翻开这本书,让我们跟着作者一起来回忆那青涩懵懂的纯真年华,一起来感受珍惜以及包容,恩慈以及善待。
最后送给那个曾经笑起来三个酒窝的单纯的小孩。最高贵的心灵,最能知足自满。姑娘,你足以匹配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