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杂记
吃货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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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吃货们要挂一神像顶礼膜拜的话,那这神像之位非饕餮莫属。这货太能吃,最后就把自己给吃了。自然我们这些吃货们是无法与之相比的,我们充其量也就是吃得太开心以致咬破嘴唇流了血。
我想亚当夏娃偷取小苹果并不完全是蛇的诱惑,很有可能是因为他俩就是吃货。我的小侄子刚满一岁,遇到东西总要舔一舔,咬一咬。试想,我们的始祖也不过是在人类的婴儿期,对于娇艳欲滴的苹果一定心生向往。即便撒旦不引诱他们,他们自己也会去摘下苹果的。自然,他们得到了一个小苹果,只是他们失去了在伊甸园白吃白喝的机会,只好自己去做吃的。
幸而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盗取了天火,我们可以做好吃的了。不用只是啃水果,也不必茹毛饮血,这画面太惨我不敢看。我想人类的始祖们在吃肉方面一定是强于我们的,比如出去打猎了,啊,一头猛犸象(好像太厚了),啊,一头剑齿虎(不知道和猫肉像不像)。我们现在是吃不到这些了。当然即便是大象、老虎我们也是不吃的,毕竟人家比我们珍贵多了。还好我们现代人类可以以一种不同的东西做出不同的味道,我想这便是文明。
有人说,人类有了工具便有了文明。有人说,人类有了语言便有了文明。吃货们说,人类有了肉便有了文明。有一项研究说人类和海豚是最有可能成为高级智能生物的,只是因为海豚在海里没法生火吃不到熟肉,于是获得不了某种营养物质,所以智商始终无法发展。幸好我们长着一张善吃的嘴,不然我们还处于混沌无知的状态,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呀。
吃货们的梦想自然是吃无不尽,似乎好吃的要多,不止数量多亦要种类多。譬如纣王之酒池肉林,在酒里洗澡可是比牛奶浴规格高得多,至于吃肉树上全都有,实在不怕玩累了等不到吃的。只是这样的规模也就限于帝王,即便豪奢如纣王者一不小心也亡了国。所以贪吃莫误国,误国没吃的。
吃货的下场,似乎总是悲惨的。比如匹诺曹这吃货,因为吃的太多,最后成了一头小毛驴。还有糖果屋里的小兄妹,因为把巫婆的糖果城堡吃了,差点又被巫婆吃了(吃货何必为难吃货)。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的小胖子因为贪吃,最终掉进了巧克力的河流里。呜呼,吃货们有此下场,实在是我众吃货羞愧与耻辱之事。
心经有云:“无色声香味触法。”虽然是佛劝人无欲无求的,可是在我看来似乎是在劝人要抵住美食的诱惑吧(我又在胡说八道了,见谅见谅)。只是佛也是通达的,毕竟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试看道济和尚,疯疯癫癫爱吃狗肉,可依然是活佛。而我二师兄八戒,身为净坛使者,一定也吃遍了天下之美味。身为凡人的鲁智深,大酒大肉,最终还是坐化成佛。
西方人告慰亡者,多是摆一束鲜花以寄托哀思。而我大中华,则在祖宗牌位上摆上各种美食,生怕我辈先人在彼岸世界饿了肚子。新年第一碗饺子必定是留给各位祖宗神灵的,然后方及我辈,须知这次序是大大错不得的。而麻糖的发明据说是为了黏住灶王老头的嘴巴,好让他不去说坏话。不过经吃货们验证,麻糖很甜,但粘不住嘴巴。
西方的节日都源于宗教,而且历来不重视吃,也就复活节吃吃火鸡,比我大中华着实差了很多。至于圣诞节吃苹果,个人觉得应该是中国人的发明,苹果在英文里毕竟读的是阿婆,不是苹果。春节我们吃饺子,元宵节我们吃汤圆,端午节我们吃粽子,中秋节我们吃月饼,腊八节我们喝八宝粥。中国人吃的创意太多,以致发明了个光棍节都要吃两根油条纪念自己的单身。
苏子有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东坡居士倘若做一碗竹笋炒肉大概会觉得自己又不会瘦也不会俗了吧。东坡肉名震天下,与之颉颃者,唯唐僧肉尔。小时候校门口时常有唐僧肉卖,只是东坡肉远在江南,实在难以吃到,实在是人生一大遗憾。
历史定格在公元770年,一艘小船上,一位老人得了些牛肉,便狂吃不止,只是用力过猛,老者噎死了。没错,这位老人便唤作杜甫。生当为人杰,死亦为吃货。还好,杜甫以这样的方式走向终结,胜于那些饿死的人们。一千二百余年后,一位唤作福贵(《活着》)的老人得了些豆子,他没有自己吃,把东西留给了自己的外孙,只是万万没想到,外孙吃得过急噎死了。一个老吃货,一个小吃货,历史在不断轮回。
关于吃货的故事千千万万,关于吃货的传说万万千千,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平平庸庸,只好安心吃自己的。身为一个吃货,我最大的壮举,是为了小笼包撞了车。家里做的是批发的生意,每每进货回来,都要到马路对面的夜市摊上饕餮一番。我和我哥兄弟俩也可以顺带着饱饱口福。只是那晚车辆过多,已经绕花了双眼。我哥我还在犹豫,我却已经疾驰向马路对面飞奔。于是乎一辆比我跑得更快的摩托车撞翻了我。我只好含恨放弃了吃小笼包的愿望,开始放声大哭。现在想想楼下那掌心般大的小笼包,配上陈醋,酸爽可口,真是无人能敌。虽然我身上挂了彩,可每每想到这件事,我从无泪水,却多是口水。
我想我现在这么二并不是后天的因素,因为我小时候也够二的,闲得没事,居然去撞墙。当然一次没撞破撞了第二次,然后血就哗啦啦流出来了,送到医院缝了几针。爷爷问我,想吃什么,我说菠萝,于是我人生第一次吃上了菠萝,内牛满面呀,有木有。我现在对菠萝已经无爱了,毕竟现在真的不缺这玩意了。曾经水果是我的爱,几只香蕉,几个花红便让我感受到世界的甜美。曾经一天吃了五六个香蕉,然后不幸半夜上吐下泻。没文化,真可怕,实在不知道香蕉是利便的。现在各种水果只是遇到没吃过的就吃一下,然后就感叹下:不过如此。确实,板栗不过红薯味,火龙果不过猕猴桃味,提子不过葡萄味,昨天凯哥给的酸角似乎又是柿饼的味道。甜美没有,似乎多是甜腻。我想我是吃多了,哈哈。
其实我的真爱还是肉,各种肉,鸡鸭鱼牛羊猪。我小时候很爱吃米饭,我想大概和肉有关。因为我们那做米饭总是要炒几盘菜,其中必定有蒜台炒肉丝,或者青椒炒肉丝,或者香菇炒肉丝,或者黑木耳炒肉丝。反正就是一盘肉丝,辅之以不同配菜,我对于这菜是一点也不挑剔的,只要有肉即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了排骨这种东西,这正是我们肉食者的福音呀。一碗清汤排骨,只加少许作料,炖熟即可使用。大口咀嚼时满嘴喷香,吸着骨头里的肉汁,一会再舔一舔嘴巴,这才是最真实的幸福呀。
以前不喜欢面条,我总觉着面条是清汤寡水,惨白白了无新意。但我现在实在很爱吃面,因为面里肉多了起来。很多人不晓得什么是烩面,烩面是河南的特色面食,自我感觉实在比干干的热干面强很多。烩面的面皮一般要去超市买或者自己手擀,当然自己手工做的比卖的强许多。烩面面皮是要浸油的,然后如同拉面一样甩开,甩得又大又薄便是最好吃的。此外,还需准备酱汁和小料。这酱汁便是把切好的肉块混着面酱放在热油里爆炒,直至香味扑鼻。小料则是切碎的香菜、煮熟的粉条和海带丝。外面所做烩面不足的地方是肉少,几片单薄的肉片似乎是打发要饭的。自家做的烩面虽然没有老汤,但是分量足,给油多,吃起来管饱,岂止是管饱呢,家里的味道是餐厅里无法体会到的。我离家远行的时候,妈妈给我做的便是一碗烩面。
提到面食似乎还要有饼,北方最具特色的是各种的面各种的饼。每个饼都有自己独有的称呼,只是我只知道它方言的说法,普通话我却不晓得。而且饼的种类之多,也可见北方面食之发达。我最疑惑的是火烧与烧饼的区别。似乎火烧的两面是不同的,一面是平的,一面则富于特色的,比如撒上芝麻、抹上红糖这便是香脆可口的芝麻火烧了。我老姨还会做一种叫做千层火烧的东西,它的一面如同蚊香一般,可以拉好长好长,这种饼是宁宁的最爱。而烧饼两面一个模样,我们都不怎么待见它,因为它实在没什么特色。这些饼都是在一个立着的烤锅里烤出来的(像个圆柱体的微波炉),至于平底锅做的都是更大的饼。比如烙饼,这种饼很薄,单单放卷菜用。我喜欢吃小e(编者:这是啥?被作者吃了么...),这种饼是把面和白菜萝卜之类混在一起,搅匀了平摊在平底锅上,最后拿出来配着蒜汁吃。还有一种菜饼,烙饼里面贴着云歇菜,这种饼也是很好吃的,只是现在很难吃到了。当然麻糖了,花卷了,枣糕了也都是很有特色的,我决定过年回去一定要好好吃上一吃。
在我去信阳之前,我爷爷曾经不止一次向我念叨:“信阳穷是穷了点,可是人家吃得好。怀里总揣着一个大碗,好随时随地吃饭喝酒。”我当然知道这是若干年前的印象,只是也看得出信阳人真的很爱吃呀。信阳的美食呢,地道的家常菜我是没吃过多少,不过学校美食毕竟不少。我至今念念不忘的金山小火锅,一份鸡肉火锅二十元两人管饱,还送两盘配菜,只是大二就歇了业。女生月请三个宿舍的女生在这里吃,和郭凯在这里谈过心,男生也在这里聚过会,也带薇姐来过。还有海苑的酸菜鱼,实在是比上海的便宜好多,也好吃很多。酸菜鱼是马大姐、晶晶、猴子的最爱。不过他家的炒菜实在令人寒心,居然盖不过盘子顶。盖浇饭最怀念便是祥和,再也吃不到三块钱的酸辣白菜盖饭了。其实顶香园的盖饭也是蛮好的,因为它家的肉是最多的。东门的大西北水饺实在秒杀昆明水饺几道街,六块钱的水饺在信阳吃得美滋滋乐呵呵的。在昆明,六毛一个的水饺我不知道它煮熟了没有。大聚餐去校园平价或者鸿运还有余波兄带我们去的乡村菜馆都蛮好的,带上酒水,每个人花费也都不足30元。最大的发现是香水鱼,五块钱一个小锅,只是发现的时候我们已临近毕业,所以没吃几次。
中国人太爱吃了,所以连打招呼都是吃了吗?似乎人们在认识之初便要介绍一番家乡的美食。譬如大一,第一次全班见面我说起了油茶,自然我也是带了油茶的。赵引说那是猪油汤一般的东西,可是益寿却很喜欢喝。志勇说他没吃过咸菜,我就带了些奶奶做的咸菜,他说这玩意真他妈好吃。至于焦作最出名的山药,似乎发粘的最为美味,也最为地道,所以马妈妈吃了以后赞不绝口。至于凯哥(余凯),美食让我们相识相知。他看到武陟的麻糖便赞不绝口,只是现在我还没他捎过来。凯哥是一纯正吃货,因为他还会做。那些会做饭的吃货永远不用发愁下一刻吃什么,他们的双手足以满足他们的胃口。舌尖上的中国,诚然如此。
从小到大去越远的地方,就越容易讨论美食。即便在上海的时候我因为风疹被隔离,也在和贵州的哥们探讨贵州过年吃什么。贵州哥们说他们还吃蛇呢,想想不寒而栗。云云说他们那里还吃老鼠,可惜我没吃过,不便评价。云南这地有虫子宴,我迟早也得吃它一吃。须知小时候我拿着蚂蚁掰下屁股就往嘴里塞的,区区虫子又何足道哉。我想去一下新疆,吃一吃烤羊肉串。我也想去一下厦门,吃一吃海鲜,据说那里海鲜又便宜又好吃。我想去一下宣威,吃一吃大大的火腿。要是能出国吃吃不同的风味,那一定是件更惬意的事。吃遍天下,是每一个吃货的终极梦想呀。
现在我脑袋边飘的是河南烩面,南京鸭血粉丝汤,武汉周黑鸭还有昆明的米线。汪曾祺说:“肉食者不鄙。”身为一个吃货,我们忍辱负重,把穿的钱花的钱都吃了,我们容易吗。历史必定铭记着这样一群人,他们为了吃,献出了自己的胃,献出了自己的美好身材。他们无愧于吃货的称号。
